泗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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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户口迁移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Empty 公安局:《户口迁移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周二 九月 11, 2018 6:41 pm
《户口迁移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户口迁移审批
二、审批类型:即办件
三、受理机构:泗县公安局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五、申报条件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六、申报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七、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受理:派出所户籍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查:户籍窗口予以调查审核;(3个工作日)
4、办结:情况属实予以办理,打印户口本或证明。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 :无
十二、决定证件:户口迁移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7022304-派出所
十六、监督电话:0557-110
十七、办理地点: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辖区派出所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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