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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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Empty 农委: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周二 九月 11, 2018 6:33 pm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泗县农业委员会
四、设定依据:
1.《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第二十四条
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
五、申报条件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
2.有明显标志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3.符合省农委制定发布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
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应当符合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
六、申报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八)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七、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窗口审查→实地核查→审批股决定→ 窗口发证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农药经营许可证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7019990
十六、监督电话:0557-7358008
十七、办理地点:泗县政务服务中心农委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点泗县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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