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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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Empty 税务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周二 九月 11, 2018 5:53 pm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安徽省泗县税务局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们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3、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征管范围的通知》(皖地税直字【1994】127号):省属企业的所得税应一律由省地税局征收分局负责征收。
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管征管范围的通知》(财预字【1999】437号):“一、省及省直部门及其附属机构1999年7月1日新设立的企事业(包括与各地的联营企业)单位的所有地方税收;二、省属高速公路公司及其所属和联营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地方税收”。
5、《关于安徽省铁路建设和运营有关地方税收纳税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9】440号):全省铁路建设建筑业营业税及附加由省地税局直属局统一征收;合资铁路运营应缴纳的地方各税由省地税局直属局负责征管。
五、受理条件: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3、申请事项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六、申请材料
(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电子件,原件1份)
(二)《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电子件,原件1份)
(三)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电子件,原件1份)
(四)经办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电子件,原件1份)
七、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股室审查→县局分管领导决定→股室办结→窗口送达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九、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三、结果送达: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审年检: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7022147
十六、监督电话:0557-7020454
十七、办理地点:泗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地税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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