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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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许可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Empty 兽药许可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周二 九月 11, 2018 6:28 pm
兽药许可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兽药经营许可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泗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四、设定依据:
1.《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设立兽药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学、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二)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仪器设备;(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五)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生产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下放“兽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到设区的市农业主管部门。
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5年农业部公告第2262号)第二条第二款: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兽药GMP检查验收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省级兽药GMP检查员培训和管理及企业兽药GMP日常监管工作。
五、申报条件:《《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5. 通过兽药GSP认证。
六、申报材料:
(一)《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经营场所、仓库等符合经营条件的证明;
(三)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医技术人员证明;
(四)兽药存放、保管符合各类药品的理化性质要求及专业设备资料;
(五)兽药GSP认证的证明材料。
七、审批流程:
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申请。
2.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畜牧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审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县畜牧局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4.决定:县畜牧局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由畜牧窗口书面告知其不予审批的理由(时限:3个工作日)。
5.办结:申请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畜牧窗口领取(时限:1个工作日);邮寄送达申请人(以寄出时间为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时间)
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 :无
十二、决定证件:《兽药经营许可证》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 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7019990
十六、监督电话:0557-7358008
十七、办理地点: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畜牧局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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