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政务中心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向下
avatar
Admin
Admin
帖子数 : 62
注册日期 : 18-09-11
https://sxzw.666forum.com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表样 Empty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表样

周二 九月 11, 2018 6:19 pm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服务指南表样
一、项目名称: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二、审批类型:承诺件
三、受理机构:泗县林业局
四、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五、申报条件
1.具有林木种子繁育的基本条件,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林木种子生产用地和经营场所。其中生产林木良种的用地面积要在3公顷以上;
2.具有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
3.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员;
4.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材料
(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一份;
(三)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原件一份;
(四)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五)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原件一份;
(六)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七)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原件一份;
(八)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原件一份。
七、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窗口审查→现场勘察→行政审批科决定→ 窗口发证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时间)
九、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7017531
十六、监督电话:0557-7022629
十七、办理地点:泗县政务服务中心西二楼林业局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点泗县分厅)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